生活之語

謝謝大家留言,最近真的很懶惰,也無暇回訪,希望大家見諒,祝願有個美好一天~ (24.02.10)

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

中“三萬”

昨天到吉隆坡金三角,第一次把摩托車停在近金河的馬銀行前方 (見其他摩托車也如此停於是想當然必安全),這樣到Pavillion會比較近。

(之前到這裡大多數都停在金河廣場內,因為平時到那都是休息日才去,昨日因為要趕上班就取近停泊。)

從Pavillion出來步行至摩托車,無意發現藍子內夾著一張紙,始知不妙,打開一看竟是“三萬”,嗚呼哀哉!重點是跟轎車一樣罰100令吉!(此時有一輛摩托車看到我拿到“三萬”,照停不誤,到底有多少人中呢?我沒時間研究)

眼見穿制服人員在不遠處站著,就向前問附近是否有付罰款或直接當場付,執法人員答因須給予票根,所以得到辦公樓才能付款,執法人員說的地方我都不會去 (不熟吉隆坡路),沒輒也只好先趕回上班再說。

聽說提早還罰款只須30令吉,不過還是不懂如何去,再打探下,DBKL位於Jalan Raja Laut,不知是否可乘LRT抵達呢?

得到一個教訓,希望大家也小心為妙,下次不敢亂泊摩托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