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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29, 2011

娜娜不喝酒

(故事刊登在7月26日的大都会小说,其实文字被裁剪得有点没头没尾。也许触碰到敏感题材?我决定,将原文粘在这里。
对,刚想说,我很久没有写大都会小说了。)


娜娜不喝酒



                “娜娜为什么不喝酒?”


                习惯了给人这么一问。娜娜也不回答,只是给了她那招牌笑容,腼腆的,浅浅的笑,一般上可以止住人家的追问。当然也有人穷追不舍的,尤其是那些几杯下肚后的人们,总会大胆的多问几句,可是,问完后,他们又会自问自答:

                “是因为宗教吧?”


                娜娜还是笑了笑,微微点头致意。通常醉酒的人会将之看成一个大大的点头,他们接着就说:

                “好,好女孩。”


                娜娜笑容更宽了。其实,除了她自己就没有人懂,她不喝酒的原因。

                娜娜是因为大哥而不喝酒的。


           大哥并非娜娜的亲哥哥,而是她那大她三岁哥哥的同班同学,娜娜上小学的时候,大哥便经常进出她家里,还曾吃过母亲煮的饭。记得有一次娜娜在书桌前咬着笔杆,噙着眼泪,写不出一篇作文来,大哥见状,给了她一个内容,让娜娜发挥出来了。结果那篇作文,还给老师批个:甲,给贴堂了。从此以后娜娜写功课时就爱粘着大哥。


                娜娜后来进了哥哥的中学,哥哥因为成绩优越过去了邻国升高中,大哥自然的担当起照顾娜娜的责任,身份从娜娜的补习老师变成学长,就连娜娜学校参加的学会也选择了大哥所活跃的团体。就说娜娜这个名字,原本娜娜写在登记上有个长长的名字,叫:艾德莲娜欧阳敏明。是大哥一直娜娜、娜娜的唤她,慢慢的学会的同学也用这个名字,没多久就连老师们也叫她娜娜了。

                从中学开始,全世界都唤她娜娜,她很喜欢娜娜这个名字,但她更喜欢大哥唤她名字时候的样子,总是:娜娜啊…. 然后接着说了很多道理。娜娜总是微笑着听。在这么一个倍受疼爱的环境下长大,娜娜除了不喝酒,基本上是个性情相宜,长袖善舞的女孩。但是,對著大哥,她總是像小女孩一樣,彷彿,他們的關係,在那裡開始,就停在那裡了。他是她敬重關愛的大哥哥,她是他照顧疼愛的小妹妹。


                娜娜中五中六那考政府考试的最后三年期间,大哥已经在城市开始工作。每次大哥回乡,总会给她带来一些有趣的玩意儿,有趣的话题,有趣的书籍和CD。那时,娜娜会觉得大哥活在一个不停扩充的点,自己拼了命怎样的读书也好,相比大哥从外头带回来的那一点,自己的点依然好小好小。


               那個時候開始,娜娜不喝酒,就是因為聽了大哥這句話:“娜娜啊,你選擇了念這一科,以後就會走在和很多人應酬交際的路上。你能言善道,聰明機智,基本上,我不會擔心你,只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娜娜那时已经上大学一年级,她特地选了一间靠近大哥工作地点的大学,偶尔假期会过去找大哥。学校里的同学都知道娜娜有一个关系很好但并非亲生大哥的大哥,娜娜也不去澄清。


                “是因为宗教关系不喝酒?”老板曾问她。

                “是一种信仰没错。”娜娜觉得有必要告诉老板多一点,但是又不愿意全盘托出,只好这么说。不过,倒是因为这样,老板已经帮她挡下很多杯酒,所以,娜娜不喝酒,这名声,已经根深蒂固,深入很多商业合作伙伴的心里了。


                  就在她答应了老板将她委派沙地阿拉伯公干三年的要求后,她决定,将心意告诉大哥。

                以践行为由,她约了大哥在一间酒吧见面。


                “大哥,我乖乖听你的话,不喝酒。但是,在我信任的你面前,我可以喝了吧?”

                “娜娜啊,你单独一个人到了国外,更加不可以喝酒!很危险的呢,万一有什么事情,没有人照顾到你”大哥还是不忘记他的叮咛和道理。

她笑着听,可是一边还是把自己灌了很多杯。她对喝酒没有概念,不懂自己喝多少才会醉,她只知道喝酒过后似乎可以壮胆。


                台上驻唱歌手,感情充沛的,夹在重重的鼓声和电吉他声中,近乎嘶喊的唱着:“嘿嘿/你啊你/我可以当你的女友/不不/这不是秘密/嘿嘿/你啊你/我要当你的女友….


                酒吧的音响太大,她突然使劲全力,将力量集合在喉咙,指着大哥的肩,大声地说:我要当你的女友。


                大哥是听见了,大哥应该是听见了。大哥的神情似乎有异,娜娜见状,连忙多灌一杯。

                “不要再喝了。”大哥一把将娜娜手上的酒杯抢过来,然后埋单。“你已经喝醉了。”


                大哥搀扶着娜娜,走过拥挤的人群。人群让他们俩靠得很近,大哥很是体贴的用身体护着她,娜娜还是不死心,说:我喜欢你。为什么我不能喝了?


                那条道路很长,像是娜娜生命里从青春期就开始走过的一段路,终于,他带她离开了这个他不允许她踏进去的地方。她呼吸到了外头的新鲜空气,冷冷的钻进她肺里,她清楚了一点,也清楚地听见,大哥喃喃的说:

                “娜娜,我是不能喜欢你的。”


                大哥开车送娜娜回家,他体贴的帮娜娜系好安全带,打开了一点车窗,让娜娜的头安好的搁个小枕头,并把车驾得安安稳稳的。娜娜心里是清楚地,只是身体不受控制了,头往车窗的位置倒,眼泪流在大哥看不见的位置。


                娜娜发誓不再喝酒。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也发誓不再向大哥提起这件事,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那一晚,娜娜是那么清楚地听见大哥说:

                “我不能喜欢你。因为我喜欢男生。”                         


Wednesday, June 8, 2011

乐乐

(@星洲<大都会小说>,9/3/2004)

“老师,乐乐的手流血!”
今天上解剖课前,我已经吩咐过他们小心用刀了,他们还是....
我走近,看见班长已被一滩分不清是老鼠血还是人血吓得脸无血色,而乐乐则对着手掌上淌着血的伤口发呆。班上后桌的男生开始造反,学女生尖叫,我立刻镇定下来。

我用纸巾压着伤口,交待过实验室助理,便带乐乐去急救室。

乐乐安静的随我包扎,冷静地,倒还不像一般女生。

“差一点就割到大动脉了,恐怕要缝针。”看到乐乐没反应,我不由得问:“你不痛的吗?”

“痛?...”乐乐一脸茫然,仿佛这个“痛”字是属于外星人的字眼。

钟声响了,学生们猴子似的四处奔跑。

“妈妈来接你了吗?我带你去看医生。”

杜太太很是疼惜女儿,立刻带乐乐去附近的诊疗所。乐乐还是要缝两针,等待的当儿,杜太太主动提起:

“乐乐这个孩子,没有痛的感觉。”
“呃?...”
“怪我不好。乐乐还小的时候,我忙于工作疏忽了她,直到一天傍晚我回来,看到乐乐把手指插进插座,电源开着,乐乐已不省人事。”
“吓!”
“幸好当时恰巧停电,但也不知乐乐的手放了多久,指尖红得发紫。医生说她没事,只是之后这孩子好像不会痛了。发生那件事之后,我就把工作给辞掉了。”

不会痛?岂不是很危险?还想再说几句,但看到杜太太一副自责的样子,我就此打住。

后来,我带乐乐还有两位同学去参加全国中学生发明比赛,对乐乐这个孩子也多加留意。
乐乐活泼依然,平常与志维玩成一团。志维这孩子,虽然聪明,但,总是一副油嘴滑腔,轻浮得很。我从乐乐眼中看见她对他一种超乎平常的友好。

赛后好一阵子,乐乐与志维出双入对。一个午后,峰回路转,乐乐却对志维不瞅不睬。经过我的仔细观察,才发觉志维与班上的彩颐黏在一起。同时,我也发现乐乐上课显得无精打采。

一个星期日早上,我站在庭院里打理花园。
“老师早。”
是乐乐。

“我骑脚车经过这一带,想起老师住在这里,便弯过来。”
“进来喝茶吧。”我开门。

矮桌子前,我们师生席地而坐。当我一升起电子炉火砌茶,我家的猫——咪咪便“喵”的弹起,避得老远。乐乐看在眼里,很是好奇。

“这咪咪,上次被炉火烫过,毛也脱了一大片,自此过后,看见升火便不敢靠近。”
我看乐乐一眼,继续说下去。
“痛才好,之后才会懂得小心,不会继续受伤害。”

乐乐低下了头,像是思索什么似的。

为了乐乐,我问过学医的朋友,她说乐乐的案件属非惯例。经电击后,也许像电线传电原理一般的神经线断了线,但是,不排除有随时通线的可能。
内心深处,我衷心希望乐乐痊愈,身心健康。


“好痛啊!猪头,你发球可以不要瞄准我的头吗?”
是乐乐的声音,夹着女生的嬉笑声。

我经过排球场,不禁停下脚步。
“老师.....”她们发现了我,向我招手,其中乐乐的手挥得最是起劲。
我点头微笑。转身之际,笑容越加绽放,心情打从心底的灿烂。

年轻真好。

Tuesday, July 7, 2009

转身

(也许,转身过后,我更加能够看见你)

“还来得及的。”她努力的说服自己“如果改变现在的步伐,。转身离开这里,一切应该还来得及。”
然而,她手上还是握着boarding pass,大腿上搁着电脑,耳朵塞着音乐,旋律也偶尔与机场的报告叠在一起。但,任何经过的人,因为她的这份悠闲毫不对她留意。这份悠闲,表面的。
但她没有想要转身离开的意思。

然后,他们在网上发现对方。
“我在候机室。”她停顿了半秒“我决定飞了。”
“再见。”
半秒过后,他开始打字了。
“假如我们是朋友,我会在这个时候说:好好照顾自己,那儿冬天,要加衣。”
“是的,假如我们是朋友,我也不需要在抵步后忙着报平安。然后在想,你也许正在开会,我还是留短讯好了。然后等着你回讯。”
“是的,如果只是朋友。离开前的叮咛就足够了,我们不需要那么的迫切追踪。”
“虽然我们知道,对方过得很好。”
“没有对方,我们也可以过得很好。”

她想起,曾经,他们拉着只属于对方频率的天线,用尽办法来接收对方的讯息。那时候,他们还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念书,中间相隔的距离也能让他们的讯息直线飞行,比信鸽还诚恳,比电邮还迅速。一切,比热衷还热衷。
那个时候,当他们不是朋友的时候。

“呵呵,我们好像已经说了很多句:如果只是朋友了。”
“呵呵。原来说出来,非常流畅,心里还挺舒服的”
“我一直在想,你需要一个更适合你的妻,照顾你。”
“而你也需要有人成就你。”

啊,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才说第一句,对方已经听懂了第二句,还有心里的那一句。那么了解自己的人,讽刺的是,如此了解自己的人竟然无法和对方走在一起。因为彼此都不愿意对方为自己放弃理想,也因为彼此很清楚自己没有力量为对方作出改变。

“我们都是自私的。”他们竟然同时打出同样的一句话。

她眼睛热了。
还好,他没有看见。可是如果他看见了她的眼泪,他们还会改变结局,重新在一起吗?
他们了解对方,如同了解另一个自己。然而,靠近得忽略了那些一个手可以握着另一个手的距离。如此的抱着另一个自己,在这样下去,只会勒毙。她都懂得,就像那天,她懂他眼里的哀怨,其实是提出分手的前兆。但,他无法说出一句分手,她也无法说,一样。
他们,终于分手了。不过,没有说出口的一句分手。

“是我不懂得珍惜优秀的你。”
“不,是我不肯放下自己。”
“祝你,重获单身愉快。”
“我也祝福你。最真的,祝你愉快。”

飞机已经抵达,她应该准备入闸,她收拾好,挽着外套,站起来,转身。就在这个转身的时候,她看见他,在电视荧幕。他正在为一群社会里被欺压的人捍卫。一个她曾经深爱,刚刚和他真实和她聊天的人,如今这样的出现在她眼前,仿如初识,那般的如梦如幻。

镜头里的他,仿佛吸引着全世界的镁光灯,侃侃而谈,那么的理直气壮,那么的意气风发,那么的俊美优秀。
那是另一个角度。她转了身,发现了这个角度来认识这个男子。她仰望荧幕里的他,任所有的感觉,钦佩,仰慕,尊重,祝福,欣赏…….所有所有正面的感觉,可以用完所有的美丽的形容词,但已经不能说是爱了。

她还是离开了。

登上飞机后,她就是无国界医生。她很早就已经确定的理想。她必须一个人去走出来的理想。
在人生,他们向前迈了好大的一步,但在感情,他们转了身。

转身,也许就是为了再看见对方。

星洲:http://www.sinchew.com.my/node/238258?tid=36

Sunday, June 14, 2009

单身行李

(你是我心里的行李,总有空白的部分,给未来。)
洁米又再惯性的上网搜寻各航空公司的廉价班机了。她不懂什么时候开始把这个当作网上寻宝游戏,而且,日愈精彩,无法自拔。
“好心。”我忍不住出声了,像个在催孩子做功课的妈妈“你连后天的行李都还没有收拾好,现在还忙着找下一次的旅程?”
“噢!你提醒我了,我有东西忘了买!”她抽离滑鼠,怪叫一声。然后贼贼的盯着我。
“泛泛……”她撒娇。
“又要什么?”我戴上眼镜,盯着电脑看,不用眼角瞄也知道她的尾巴翘了起来。
“我忘了买护唇膏,你的借我可以吗?”
“反正不用也会过期的,你知道在哪里的吧,自己到我房间拿啦。”
然后洁米“啪哒啪哒”的跑进我房间,然后又风一阵的从储藏室拉出她御用的行李袋开始打包,忙进忙出的,此刻的她加一对触须就像一只小蜜蜂。
“泛泛~~”蜜蜂把头从房门探出来“你后天得空载我到机场的呵?”
“嗯。还有谁?”我头也没抬起来的回应。“我都快变成你的男朋友了。”
“你比男朋友好。”她把头收了回去,然后想到什么的,又探头出来“好朋友比男朋友好。”
我笑了。看来,单身了那么久,我们都已经忘了“男朋友”这不是生命里代替“他”的代名词而是可以摆进嘴巴里吃的“名词”。如果感情在生命中的版图占位像需要我们打点的行李,我们就只照顾自己的包包。我们努力的让自己过得很好,单身也很好。
也是因为单身的缘故,我们可以宠自己更多,甚至有点为所欲为。结束了上段恋情过后,洁米爱上了旅行,她说她宁愿租屋一辈子也不要捆绑自己于房贷,然后钱都花在旅行,而且,洁米的旅行完全不在意那些小细节,比如说旅行就一定要看到最美最浪漫最华丽的风景,她几乎什么地方都去,我有时候揶揄她旅行旅的很滥,几乎只要不是自己的窝就算了旅行了,而什么地方都好,去了再算,不管有没有人同行。她说,一个人旅行很好,可以一个人的作思考。配合到时间的话,我偶尔也会和洁米旅行,当然也会和其他的朋友同行,总之,遇到谁就和谁上路了。对我来说,旅行除了认识一个地方,也是认识一个人的机会。而对我们来说,单身生活其实也是一个旅程,当习惯了过后,就开始发现其实独自看风景也可以很舒适。

“咚咚咚”洁米的msn传来讯息。我们家的小蜜蜂从房间飞出来再蹦蹦跳跳的跳进电脑荧幕。
“阿杰后天也去旅行呢!”洁米叫了一声。(事实上我已经习惯她不时的叫喊)
我不自由主的偷偷牵嘴角,不过笑容绽放在她看不到的另一面。“噢,他到哪儿去?”
洁米一边舞动手指拍打键盘一边回答“他不说,说我们回来过后互相看对方的部落就知道了。”
阿杰本来是洁米朋友的朋友,有一次洁米要到某地旅行而刚好同样酷爱旅行的阿杰曾写过该地的旅游经验,就让洁米开始浏览阿杰的部落,然后相互留了言。熟络过后,因为部落相互链接的关系,我也成了阿杰的朋友。后来私底下他们见过几次面吃过几顿饭,经我的观察,他们其实互相是通电的,就不懂什么原因让大家都没有去承认这段感觉。也许,大家都被单身的自己宠坏了,完全没有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步伐。
“哼,玩什么神秘?”我嘴角依然在笑着。事实上我憋得好苦。
“不懂我们会不会在机场相遇?”
我停止了手上的工作,望向洁米。
“你有没有想过和他去旅行。你们对于旅行的理念又那么的相近。”
洁米像是被我突如其来的问题吓着,像被看穿什么似的。她看着我,然后又避开了我的眼神。半晌她回答“两个人去旅行要相互迁就。很麻烦的。”“但是,你不觉得一起去看一样的风景,体会一样的事务,或者,看对方的风景,也好啊。”我们的对话其实和旅行没有关系。她站起来回到房间收拾行李,我继续回到我的电脑上。想啊想,我还是决定不放过她。带着我的咖啡杯,把整个身体伫在她房门,看着她收拾。

毕竟是旅行习惯的人,洁米利落的手势,已经把行李在短时间内理出一个所以然了。啊,欣赏她的帅气和洒脱。
“多带一件寒衣,看了新闻,当地的寒流一别往年,到现在还没有结束呢!”
“嗯。”洁米多塞一个围巾和手套。比寒衣占位小。
洁米有一个习惯,就是不会把一个行李挤满。总会留一些空白。她说,留一些空间,要把当地的回忆带回来。
“该我说,你和阿杰,你们都是对方心理的行李。贪轻便,就算心里带着对方,也尽量留许多空白。小心翼翼的不要装载对方的未来。”
“就是因为未来,我们才不要把自己的行李装满。”
“何不?你腾出的部分装他的,他留一部分装你的?”
洁米愣了一愣。我捧着我的咖啡杯离开。
他们的事,交给他们自己去解决吧。虽然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帮上忙。
(除了载洁米到机场)。
“走了!”洁米关上车后厢,在车窗外和我挥挥手。
“拍多一些美丽的照片回来噢!”我关上车窗,笑着,离开机场。
我确定,这一次的洁米,应该不只拍风景照,应该还有一些单人照,和双人照。
不算出卖。但我确实在早前告诉阿杰有关洁米的行程和留宿的地方。还有一句话:如果你想要结束收拾单身行李的话,请勇敢改变。

星洲 :http://www.sinchew.com.my/node/232490?tid=36

Friday, March 20, 2009

未接电话

这一生中,阿俊从未遇过这样烦人的女生。

手机的用途很多,可是,却没有人这样子将之滥用。
淑君是小他一届的同系学妹,也是他被指定照顾的对象,更是他死党武君的妹妹。虽然他们身份重叠兼特别,虽然他们谈得来,但这并不代表她便可以天天MISSCALL 他。
何止天天,简直是无时无刻。
电话可以在吃饭时间响起,可以在上课当中,可以在路途中央,可以在打球的时候,总之,没有约好,突然响了一下,便断了。
一开始他还会致电回去问她什么事,后来知道了她那副德行,索性设置了一个特别的玲声给她,好以辨别。日子旧了,他开始有点厌烦,因为她不时打来的电话,扎实给他带来麻烦。
好比有一会,他为了接她的电话,从浴室里匆匆赶出而扭伤了脚。更有一次,他在上着’杀手教授’ 的课,他忘了把电话音响关上,上课途中,电话突然响起,结果教授当场翻脸让他尴尬不已。还试过不少次,他在主持会议途中电话突然响起。更严重的是她的电话让他分心而差一点出车祸。
一次又一次,他容忍得微愠了,他没有骂她,只是带点质问的语气说她: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MISSCALL我啊?”
“为什么?问你,你懂英文吗?”
“废话。”
“MISS CALL, 是MISS(想念)你才CALL(致电)你啊!”她说得理所当然的,但头越垂越低。
“你才不懂英文啦。是MISSED CALL,过去式的,即是错过的电话的意思。”
“我。。。”淑君嘟起了嘴,闷着一腮的气。
“你这样烦,改天男朋友给你烦得跑了才知道。”
“。。。”
奇怪,一向能言善道的淑君竟然词穷了。阿俊还以为自己赢了。
果然,之后,淑君改了这个习惯,只是在有要事才致电给他,亦不再烦着阿俊。
这时候,俊还蛮期待她的电话,以往她的电话总提醒着他是时候吃饭是时候睡觉是时候起床。他有点想她,但他才不会打一个只响一声的电话,男生才不会做这样无聊的事。

有一个临天亮的时分,俊还在赶着一个报告。就在这夜阑人静的时刻,久违的玲声蓦然响起,把俊吓了一跳,是淑君,原本俊还以为她老毛病又发作了,便不理会她的电话。只是电话一直在桌上转呀转的。那一声声玲声听起来好象特别的急,待俊正想要按接听时,电话便断线了。
俊当时在赶报告,也无暇回电。他猜她是闷得发慌了。
天亮了,报告写完了,俊完成了最后的修改,正想熄上电脑小睡一会儿,电话又响了,这一回,是武君。
“俊,不好了,我妹她出事了。”
“呃?”
“刚才接到警局的电话,我妹昨晚给朋友拉去迪士哥庆祝生日,岂料迪士哥发生大火,她来不及逃出,被救出时已被发现吸入大量浓烟,她。。。”
“怎么会这样?她现在在哪里?”
“她被送了进中央医院。还在急救室。”
“我现在过来。”

俊气急败坏的赶到医院,他已经二十四个小时没瞌上眼,他也忘了早上要见教授呈报告。可是,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他其实累得不得了,脚跟像不着地般浮行着。他倒有点希望这只是一场恶梦,睡醒后一切恢复正常。可是,武君的脸色比他更难看。一见到阿俊,他像找到了浮木般,眼神也找到了焦点。俊紧紧拥抱他。
“通知家里了吗?”
“嗯。爸妈赶着过来。”
“没事的,淑君那么善良,一定吉人天相。”俊说着,却连自己也不肯定。
“这傻女,据说出事时她手里还紧紧握着她的电话,逃生都来不及还要忙着打电话。。。。”
俊内心一抖,她还忙着打电话,那么说,她那一通电话是。。。
接下来,武君说些什么他听不到了。俊手里握着电话,眼睛盯着急救室的门。他突然非常的希望淑君可以醒来再按他的号码,多频密都可以。这一刻,俊从来没有这么的感觉电话如此的沉默,如此可怕的沉默。

终于,抢救未及,淑君还是走了。属于她的玲声从此失了主。
灵前,淑君绽放着笑脸,那是永远定格的笑脸,依然灿烂。
“你说她出事的当儿打过电话给你?”武君问。
俊点点头。
“别人说,人在去世的前一刻,会想起最思念的人,她在那一刻想起的是你。”
俊点点头,把脸埋在掌心,却止不住泪水。
对不起淑君,如果可以重来,我再也不会与你争辩是MISS CALL 还是MISSED CALL 了。我现在才懂你的心意是否迟了些?
她想念的CALL,终于成为了他永远错过的CALL。

想找一个人

“有人找你”坐在对面的杰克说。
我下意识的抬起头,往办公室门口望去。
“在这里。”杰克扬了扬手中的报纸。
我在《想找一个人》的版位看见我的中文名字。这版位我时常有留意,但是,没想到,我竟然成了主角。
“是你,对吗?”
“嗯。”我点点头。
这也难怪,我自大学以来,便用着凯瑟琳这名字,习惯的自己也忘了自己叫晓伶。还好那天杰克多口问了我的中文名,不然,要找我的人得希望落空了。
我细读该文章,里头只有短短几行字。
「自从你转校后,我便断了你的音讯,问遍旧同学,也没有人懂你搬到哪儿去了。未懂你还记得这个小学四年级曾坐你隔壁的人吗?如果你读了此文,请尽快联络我,以叙旧情。」
文后有一个名字和一个属于北马的电话号码。郑思鄢,她是我小学同班了四年的同学,里头所写的学校是我的小学,正确无误。
“哇!你也真行,要动用到报纸来找大小姐你。“
“我在十二年的中小学生涯里便因为父亲工作关系换了四个学校,我连小学毕业的同学也联络不上了,更何况这是我的第一个学校?“我把报纸还给杰克。
“你就这样算了?你不打算联络她?人家找你找得那么辛苦。“
这‘安娣’般的男生,硬把报纸塞给我。我呆呆的望着那个电话号码,忘记了工作。
这便是我今天要赴这约的缘起。那天联络上了思鄢,她语气热情地说她在这星期刚好有两天在首都,当下便要求见面。我人在车上,还假设着她见面的目的。保险?金币投资?信用卡?……
我比约定时间早了一点抵达,点了一杯沫卡后,便一直盯着门口。
她来了,不难认出但比印象中消瘦,她带着顶渔夫帽,脸无血色的白晰。
她也一脸把我认出,笑着直朝我走来。
她点了果汁后,我们便这样聊了起来。
我们谈到了现在的生活,谈到了小学的同学,但可惜我记得住名字的人并不多。一番寒暄后,她说出此趟见面的目的。
“晓伶,其实我这一趟找你,是想向你抱歉。“
我一脸不解的望着她,一便努力的想我们之间是否有过什么不愉快?
“你还记得旭强这个人吗?”
我想了想,点点头。他是大我们一岁的学长,斯斯文文的,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我们之间只属点头之交。
“旭强是我的邻居。他喜欢过你,曾托我交一封信给你,但我没有,因为我也喜欢他。没多久后,你转校了,我当时懊恼的要命。还好现在找到你说这番话。”
思鄢像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来说这番话般,满脸通红。
我笑了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
“哎,我连这男生的轮廓都忘了,再说即使当时信交到我手上,也不代表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你就请忘了吧。”
“我只是担心他会对你有所误会。不过,你放心,最近我联络过他,向他解释了。”
“你为了这些原因找回我们这班旧同学啊?”
“嗯,我曾试过不小心弄坏林芳的郭富城的卡带后还矢口不认。我也曾害到芊芊被老师误会她作弊。更有一次因为贪玩作弄喜薇,把死蟑螂放进她书包,害她尖叫跑进厕所里哭,让老师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
她笑着说,我也笑了,毕竟,她所说的事情,是我限有的记忆里所有的大事件。
“你都一一找她们道歉?”
“嗯,都怪我当年没有认错的勇气。现在,要捉紧机会……”她突然静了下来,目光投在果汁上的吸水管。
“我们还年轻啊!还有很多时间呢,别担心。”
她望了我一眼,苦笑着,眼光闪烁的,避开了我的。
我察觉到她眼神有一丝没落。但,我没有追问。
聚会很愉快的结束,我把名片递给了她,但她却没有留下她的联络。
回途中,我一边为自己的小人之心感到好笑,都怪我在这社会浸淫太久,忘了人间尚有温情,忘了别人单纯的目的。
后来想着想着,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想起思鄢她那渔夫帽按不住几根稀疏的头发,想起她无血色的脸庞,想起她微发抖的手,想起她那黯淡失落的目光,想起她对人生的遗憾。我开始觉得自己笨的很,观察力差的很,怎么没有发觉到她有健康的问题,她也许此刻在与生命奋斗着,也许我的朋友需要我的关心和鼓励。我立刻用免手握装备打电话给杰克。
“杰克,报纸你还有留下吗?”
“什么报纸?”他满口问号。
“那天你给我看的寻人启示啊!”
“早给我老婆拿去资源回收了啦。大小姐,多久的事情了?”
“那还有谁有订报纸啊?”
“我哪里懂?你打电话去报馆吧。”杰克有点不耐烦了,又会有谁想在周末的晚上被无聊的问题骚扰呢?
在还没有与思鄢见面之前,我也许不会将这些事情放在心上,可是,刚才,她教懂了我要积极的面对自己和身边的人,不然,也不懂何时方可再见。
我当下决定了,一回到家,我打开电脑,开始了这一行字:
想找一个人……

心中的朱砂痣

尚善和她的姐姐一样,守时不迟到。她准时出现在我们约好的地方。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悼念可以由她的服饰和举止看得见。尚善一身黑蓝色的衣服,把头发简单的束在脑后,一脸素颜。
她把箱子交给我,我打开一看,立刻热了眼眶,里头全是我和尚真的回忆剪贴簿。
“这些是我收拾出来的书籍和一些CD。这些书都是我姐姐说过你爱看的。这片绝版CD,是你当时在日本的二手书店为她找的。还有这片音乐全集,是姐姐花了一段时间浏览不同的音乐网络而获得的成果,来不及交给你,现在由我来交给你了。”
她匆匆的交代,是为了不要酝酿眼泪累积的时间。尽管如此,她的眼睛还是红了。
我拿着尚真为我烧录的音乐全集,感觉暖暖的。我曾经对她说过我近来升了职,压力大了,她说她要找一些减压的音乐给我。她没有让我等太久,只是无法将这份心意亲手交给我。
我用手指轻轻柔柔的巡视过了书本。一些是她曾经借过我看,一些则是我们讨论过里头的内容的。她都用心的把它们包好,珍惜着。
这些,都是我们感情建立的地方。
我把那个绝版的CD递给尚善。
“这个,既然是我送的,现在就转让给你吧。”我知道尚真有一个与她志趣相投,也一样爱听音乐的妹妹。
“不。虽然我很欢喜,但是,我相信如果姐姐来得及交代,她也会这么做。她一定会把东西交给最适当的人。”尚善醒醒鼻子,继续说:“它是你们共有的回忆,你就是最适合拥有它的人。”
我只好把它重新收下。
“你的家人,尤其是你的父母,还好吗?”
“嗯,大家已经接受了事实,目前,我在处理着所有的东西,尽量不让妈妈触景伤情。”
“难为你了。”
“我要走了,我约了书芸姐-相信你也认识吧,我要把姐姐的一些东西交给她。”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不妨说出来。”
“谢谢。”她转身走了,几步后,她回头问我:“你会记得她吗?你会记得姐姐吗?”
“永远。”我点头。
尚真也问过我这个问题,记得那个时候她在某个嘛嘛档遇到一位大学时期曾同房半年的室友,对方把她的名字忘了。
我还记得当时她扁着嘴巴,伤心的说:
“我们当时常聊天聊到深夜,连书也忘了读。她这么快就把我忘了。”
我安慰着她,她意犹未尽的问我: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见面了,好久好久之后,你也会像这样子的把我忘了吗?”
“不会。” 我笑了,“你一定会常常联络我的,我怎么有可能忘记你呢?” 我记得当时的我坚定的回答
“不会。”我把怀中的箱子抱得紧些,“即使你再也不会联络我,我也不会忘记你的,尚真。”这是我现在的答案。
一些人,是你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他的名字,是心中的一颗朱砂痣。
尚真,这颗朱砂痣,曾经是我心中的太阳。
她的乐观,是黑暗沮丧的我永不缺席的太阳。
那一年,我失恋兼失业,窝在家中与啤酒罐过日子。她来了,二话不说,把啤酒从我手中抢走,说“有什么东西不可以好好的讲?有什么挫折不可以好好的过?非要喝这些东西跟大脑跟理智过不去?”
那一次,我酒醒了之后,人也跟着清醒了。
之后,我戒了酒,振作起来,重新上网投求职信,比以前更费心于我的事业。从此以后,我平步青云。我已经习惯与她分享我的成功和快乐,她的微笑像暖暖的阳光,让我的喜悦长得更茁壮。不过,内心深处,也只有我知道,只有她,见过最窝囊的自己。
她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女生。她总懂得用她最聪明的方法来面对不同的我。当我需要人和我讨论时,她会一脸严肃的和我分析争辩;当我需要放轻松时,她不会提让人烦恼的课题,还会和我一样疯疯癫癫的;当我只需要耳朵听我诉苦时,她会眨着眼睛,静静的听我说话。她会关心我的未来,担心我的健康。
尚真,这个名字,不再只是个名字,对我来说,是一个意思,无论这个世界多么虚假无奈,在某个角落,在电话里的名单里头,还有尚真这个人,尚真真挚挚的对待我。
可是,最近,这颗太阳失了色,它殒落了,那一个蓦然的冲击弄痛了许多爱她的人,那些四溅的碎片在每一个人,包括我心中烙成了朱砂痣――尽管不再发光发热,却永远的留在那儿。
回到家里,我急不及待的用电脑打开尚真给我的音乐全集,原来尚真还贴心的为我准备了各类型的音乐,有睡前放松的,有轻松减压的,有帮助创意思考的,有古典的,也有近代的音乐,这些,她都一一的排列好。我需要的,她都为我想好了。
有一些人,她对你的关心,更胜你自己待你自己,难得的是,她没有要求些什么。直到她离开了,你才发觉你尚欠她一句谢谢。
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尚真殒落的碎片,也溅进我眼里了。
我哭了,真正的哭了。

落难的大卫

大卫的名字原本不叫大卫,他说他安这个名字只为了顾客方便。有个容易记的名字,办起事来也容易。
其实我说啊,他叫大卫是因为某个男人的缘故。
他爱看球。有一天他设计了一个发型,当晚,我们出来喝茶时,他把头向左向右转得像只猫头鹰的问我们:
“我像不像大卫贝坎。”
我们马上笑得翻桌滚地,然后把他的新头从发尖到脚趾评得一文不值。
怪不了我们的无情无礼。大卫,我,阿潘,阿森和阿东是在中学起便认识的朋友,我们共度过许多岁月,笑过,也相骂过。我们一起混的那么久了,仿佛忘记了对对方说赞美的话。
说真的,此大卫不像彼大卫。这个善良的大卫,即使把他的大头照拼图拆得零碎,也找不到哪一个片与那个黄头发的大卫有一丝相似之处。

不过,话说起来,大卫还真的有个貌似维多莉亚女友。
他们刚开始没多久。一天,大卫把他的女神带出来与我们见面。不见还好,一见了,我们都猛摇头。尤其是阿潘,反应大得很,他立刻便说这个女人只会拖累大卫。我不懂得看相,只觉得我与这个把厚厚的妆涂上后还要三两分钟跑去洗手间补妆的女人一定谈不来。唉,没办法,谁叫她是大卫选的对象?
大卫把女神捧上家里的神座供奉没多久后,大卫的家,也不见得安宁些。
倒是每一次的见面,我们总会有新的故事听。

高品味的维多莉亚不懂从那儿搬了一套据说是古董的瓷桌瓷凳放在大卫的家里,我不懂这个据说给慈禧太后坐过的凳子有没有香一些。只是自此之后,我们每次在他客厅里移动时总会碰到这些凳子,我开始怀疑这个维多莉亚是在讽刺还是在暗示大卫换一间更大的公寓。

充满爱心的维多莉亚没多久又养了一只西施犬,然后不时要大卫帮忙照顾,这只刚断奶的小西施夜夜吠个不停。公寓的警卫好几次上门警告他不得在公寓养狗,而让大卫苦恼不已。我开始怀疑这其实是一个阴谋,是维多莉亚要迫使大卫换一间洋房。

好学的维多莉亚之后还说要玩精进玩上课。先是学法文,说什么改天与大卫往法国旅行时会派上用场。后来,听说她无法把那种得把舌头卷起的发音弄清楚而放弃,改学日文。不用说,这一报名一换系所用的花费,还是大卫出的钱。

人缘及佳的维多莉亚常常有应酬,所以每一次逛街为大卫添新装时总会“顺便” 买一两套给自己。她说用大卫的钱然后漂漂亮亮穿给大卫看乃是一种投资。

还好大卫除了正职为电子工程师外,还兼卖直销。不然,我们批他不出三年,肯定负资产报穷。虽然日子不见拮据,只是,现在的大卫,不再花心机在头上,更不会在意自己像不像大卫贝坎。还有,平时他工作累得就连神气也不像另一个大卫了,还看什么皇马曼联?

我们全部人听了这些故事,都会忍不住喷茶。我们喷茶,大卫出血。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纷纷表达自己对维多莉亚的看法,语气尖锐的只差还没有开口怂恿他换女朋友。
听完我们对维多莉亚的不满后,大卫并没有对我们为他出头和关心而感到欢喜些,反而尴尬的坐在那儿任我们高谈他的维多莉亚。我后来才发觉。那一刻,也许大卫把故事说出来,要的并非是我们这些反应吧?

没多久后,大卫好数次推辞出席我们的聚会。渐渐地,大卫悄悄的淡出我们的圈子。有一会儿,我在街上偶然碰见他,问他缘故,他才支支吾吾的说维多莉亚不喜欢他与我们见面,说我们庸俗不可耐。

我当时气愤难填。后来我把话传给大家听,他们竟然比我还生气,说什么妲妃狐妖附身,商纣王败江山、红颜祸水、大卫从此落难、永不超生等等。后来大家聊得兴起,竟然还把矛头指向我,
“都是你的错,为什么你当初不要找大卫做男朋友。”阿森说。
“是啊,如果你如今是我们的嫂子,大卫便不会就此沦陷落难。”阿东随着附合。

我顿时觉得啼笑皆非,也觉得他们很无聊。也许清高的维多莉亚说的对,我们确实是庸俗不可耐。一直以来,我们总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或者声音大了一些便自认这是所有的声音。或许,大卫可以在维多莉亚身上找到一些我们不能给到他的友善。大卫觉得甘之若饴的东西,我们无法给他肯定之余,还一厢情愿的喂他更多的苦药。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大卫对我们无义的转变态度。

也许是我们该检讨,学习平衡一点待人。即使是多年老友,也需要中肯的语言,肯定和赞美。
看着眼前的大家为失去一个朋友而气冲冲的张牙舞爪,我越来越难过,也为落难的大卫难过。无论是我们这班朋友,还是维多莉亚,他的际遇,还是倒霉的。

大卫原本不叫大卫。但是,如果给我选择,我还是喜欢叫大卫为陈伟强,叫阿潘为潘天财,叫阿森为沈文发,叫阿东为董明辉。听起来,虽然是土土的名字,却是最真的学生时代用的代号,那些我们永远不会发觉已经错过的岁月。

断掌

有时候,她相信,不管是天生的,还是后期的影响,这断掌,决定了她的命运。
别人眼中的她,是敢怒敢言,却又待大家亲切,率直且值得大家信任的一个人。却没有人知道,她手中的秘密。
如果不是这断掌,她才不是这个样子。

那一年,她大一,也许是寂寞吧,也或许是想要找个人管接送,她和同系的阿明谈恋爱了。恋爱的开始,阿明充当他的司机,对她的差遣乐于从命。她也乐得有人宠,不需挤巴士。对于女生有这样被保护的权利,她甘之若饴。
日子久了,阿明觉得这个甜蜜的任务,仿佛是苦涩的负担。她也开始埋怨他的不准时了,但,没办法,她还需要阿明载她到处去,即使只是去个图书馆。她宁愿等他,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份依赖。

有一天,她到城中与朋友看电影,耽搁了时间,回来时已经没有了巴士。她在地铁站致电给阿明,却换来他不耐烦的声音:
“今天利沃浦大战阿申纳,我在阿周的家里看球。”
阿周的家,离开地铁站只有十分钟路程,他却不甘于为她而中场休息。
我是他的女朋友,应该体谅。
她随即压抑了心里想要说的话,只说了简单的三个字“没关系。”便把电话挂上了。
反正这里离家也不远。

她决定不再任性的烦着阿明,举步便走路回家。也许那天有点精神恍忽,她穿过住宅区的小巷时,忘了朋友的告诫说这里的治安不好。
一阵电单车声突如其来的从后而至,她只觉得右手掌一阵剧痛,回过神来,她的皮包已经脱手了。歹徒用刀片割断皮包的带子,却把她手掌也割了。
只有那短短的几秒。电单车扬长而去,她握着她血淋淋的手掌喊:
“救命啊!”
她也不懂当时是谁送她去医院。她只记得当时医生说需要缝针。
那天,她在医院躺了一个晚上。她平静下来,只联络了妈妈和好朋友,素绮。她无法原谅阿明,也就没有联络阿明。隔天阿明也没敢来探她,他就自然的从此在她生命里除名。
还好,伤口不深。但,她原本的掌纹已经近乎横跨过一条线,如今,更是顺理成章的成了断掌。这刀,足以把她的手掌清楚的画个楚河汉界。
她缺了一个星期的课,一切的笔记和报告,都是素绮代她处理的。那个学期,她甚至在所有的报告及功课中,都有了免打字的特权。
家属小康的她,爸爸却因为她的安全为由,不作深虑,便买了一辆车给她。家里唯一的哥哥答应帮她还车期,直到她毕业找到工作为止。
就这样,她成了有车一族。考牌良久却没有实战经验的她,逼着把自己锻炼的勇敢一些,甚至学会了应付横冲直撞的路霸,还有敲诈女生的汽车技术员。
她那断了的掌,由紧紧握着驾驶盘,变成了公路上穿梭的熟手。
奇怪!有了车子后,她胆子也大了起来,她开始懂得为自己解决问题。渐渐的,她是教授眼中好学坚毅的学生,在社团中勇于承担各种任务。后来毕业当了社会新鲜人,她自信依然,用那断了的掌,把种种人事及事业难题,应付得游刃有余。没多少年后,她升了职,事业平步青云。
有人说断掌女生属命硬,并得以成就大事。
她对这个说法一笑置之,但,她无法不承认,这横过她手掌的线,也是她生命的分水岭,它让她开始知道家人好友的好,看清人生冷暖,也因此认识了自己。
如果不是这掌断了,它也许还被人紧紧牵着,嗯,还是它会紧紧套着别人?
其实,她早已原谅了阿明。这段日子,什么都过去了,她不是未能对阿明释怀,她也不是没有男生对独立自主的她青睐,而是,她还不想用这断了的掌,为某人煮饭。她开始觉得她是靠这断了的掌给自己争取幸福,而并非靠某个人。
妈妈不是不担心她的终身大事。各位安娣阿姨在过年过节时见了她,也明显的催她起来了,有时候,当她听得快要失去礼貌微笑的耐心时,她便会摊开右掌心,三两拨千斤的笑着说:
“断掌女,克夫命。安娣请问你有好人家介绍吗?”
又有谁去管,她这掌,是天生断的?还是人为的?

及时雨

这场雨迟到了。原本雨季的九月干旱,将近十月才刮风。
她付钱时,面包师傅这么对她说。
嗯。她点点头。两人同时望向乌云密布的天空。
没关系,这场雨对我没影响,反正我不打算出门。反正,她哪里都不想去。
只是大雨来临前,迎面的阴霾给了她压迫感。像一天天的心情,下沉。

她回到家,衣角已经给急不及待落下的粉粉细雨给沾上。她怀里护着的面包总算免于浩劫。雨势很快的大了起来。她把面包搁在桌上,对着面包棒和它的伙伴们,她突然有了搓粉的冲动。
自从他走了,她也就不曾开过满是粉的桌子。
她学做面包是为了他,她此刻窝在家里疗伤也是为了他。天空可以不依时干旱可以任性的下雨,为何我做不到自己情绪的主人?算了,为了自己,搓一个面团出来吧。
水倒在砌得像井的粉堆里,外头的雨也像要冲掉什么记忆似的,不曾小过。
粉开了,她用熟悉的手势搓着面团。外头开始刮风了。该死,忘了关窗,现在满手是粉怎么关?唉!算了吧。面团没有听话的意思,越搓越沾手。风把外面的眼泪带进来,带到她面前。半小时过去了,面团没有脱手的意思。啪!她丧气的把面团摔在桌上。
你一定是一早就已经知道结果会是这样。她对着面团说。郁闷的天气压缩成的雨点像幽灵般的无所不在。她把白布铺在面团上任它发酵,像要把逝世的开心瞑目,像无力的逃避。
酵母噘食,心情变酸。看不见的始终存在着,无论怎么样子努力的掩饰。
这场雨最终影响的不只是面团。

她窝在沙发上,用被单把自己盖起来。像厨房桌上的那团东西。她拿起手机,想要拨电话,却又不肯定谁愿意接听。打给蒋颂吧,她又想不到有什么开场白。她便这样那着手机发呆, 看着窗外不甘示弱的雨。下的没有理由的大雨让她丧失了远处的美景。
门铃响了。大约在一小时后。竟是蒋颂。
如果有心灵感应这种东西,那一定是蒋颂。

你在干什么?我这趟来是看你饿死了没有。蒋颂一进门便辟哩吧拉的,嘴巴虽硬着,手里却捧着一大袋的干粮,脚跟直踏入厨房,冰箱随即被打开。
只有好朋友才会放肆的开你的冰箱。她依在门阑静静的看着她,两颊重新刻上深深的一点。

咦,你做面包?

不成了,讨厌的雨坏了面团。

雨?讨厌?还记得上回我们去瓜拉雪兰莪看萤火虫时,撑船的说那是黄昏的一场雨后十年难得一见的美景时你还称说这场雨来得正好。

上回?...。她又静了下来。那真的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得在她遇上他之前。在他之后,他们踏遍马来西亚的名胜地,但是照片里也只有她和他,没有傻傻的姐妹们摆甫士当背景。基本上,那时,她所有的风景也只有他。

一开始她还接到她们的旅行邀请,后来她拒绝得惯了,她们也招得累了。事情搁的久了便成了顺其自然的淡去。她多久没有和一干姐妹,包括蒋颂见面了?她有点不好意思的垂下了头。
来,让我看看,面团真的没救了吗?她掀开不吉利的白布,重新捏造面团,用更熟悉的手法重新搓了起来。

经过发酵,水分耗尽,被揉的面团发出柔柔的滋~声。像听话的猫在主人的掌心撒娇。
你忘了时间的重要喔!蒋颂像以往教导她般叮咛着。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没有东西是不会变的。她再来的叮咛却好像跟面包没关系。

蒋颂的教导一向是最细心最倾全力的。尤其当蒋颂知道她的他爱吃面包时,更是努力教导她助她营造这一份幸福。如今的蒋颂也是想让她幸福的。她随手左抓一把核桃,右捏一撮瓜子和在面团里。

你清减了许多,不许你减肥啦,你乖乖给我吃完冰箱里我买的东西。

还有这堆面包。她把句子接了下去,然后咧嘴笑了。

知道就好。蒋颂把成型的面团推进烤箱。我们会在季侯风过境后去肯逸湖旅行,大伙儿都想你带柄吉它去。蒋颂试探着。

嗯,我会到。

希望你不会刮大风噢。

呃?

放飞机啦。

不会,我只会下一场清凉的雨。她搭腔,两人恢复了以往的唇枪舌箭。

雨要下得及时,不然会给人家诅咒。蒋颂吐吐舌,提了皮包就走。

蒋颂刚离开,天空即放晴,空气里蕴藏着被汽车制造的废气消失的无影无踪。她重新把头探出窗外。远处的山峦重现,其实美景从未离开过她的窗沿。
没有人提及她失恋,也没有人提醒她远离了朋友多久。
但是,奇怪,蒋颂的离开却像雨卷走了沉重的一切。

嗯,好一场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