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包装有毒物质信息交换所(TPCH)发布了《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控制示范法规》(以下简称示范法)的指南文件,以支持执行示范法中对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的要求。
2021年2月,TPCH公布了新的包装有毒物质示范法,新的法规新增了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及邻苯二甲酸酯两类物质的管控要求。TPCH的19个成员州正在陆续依据示范法将PFAS和邻苯纳入本州关于包装有毒物质的管控要求中,其他非成员州也在将PFAS纳入本州立法中,示范法中关于有害物质具体要求为:铅、镉、汞、六价铬之和不得超过100ppm,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之和不得超过100ppm,不得有意添加(不得检出)PFAS。
当无法获得PFAS信息时,可以测试包装/产品或组件的总氟。如果结果低于 100 ppm,则产品可能没有有意添加 PFAS。指南中列举了总氟(TF)、总有机氟(TOF)、可吸附有机氟 (AOF)、可萃取有机氟 (EOF)、总可氧化前体 (TOP)、靶向分析等测试方法。同时,指南还建议使用SW 846 method 8270和EPA method 3541测试邻苯二甲酸酯,并列举了通常使用以上方法测试的部分邻苯二甲酸酯:
北测能力
材料测试
整车空气/材料VOC、气味测试、雾化测试、材料性能测试、失效分析、材料的成分鉴定和形貌观察、晶体结构分析
整车以及零部件有害物质测试
ELV测试、邻苯二甲酸盐、多环芳烃、电池法规测试、REACH附录17/SVHC测试、POPs法规测试
其他项目:偶氮染料、甲醛、PFAS分析、有机锡化合物、石棉、卤素、富马酸二甲脂
化学品管理服务
汽车零部件IMDS以及CAMDS代理申报和培训,汽车零部件全球环保法规符合性培训,3R计算与回收服务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