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开关电源性能分级认证实施规则及技术规范修订的通知,对CQC1626-2020 《开关电源性能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试验方法》、CQC1627-2020 《开关电源性能 第2部分:电子组件降额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了修订,并修订了涉及以上两项标准的规则CQC16-461230-2020 《开关电源性能分级认证实施规则》,涉及业务小类号:001109,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
(一)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适用范围增加了III类电源(如便携式移动电源)、便携式储能电源;
2.按照产品类别配套三种认证方案,按照认证方案的规定进行试验(4.2.2);
3.修改附件1产品描述,增加了海拔高度、适用气候。
(二)CQC1626-2020主要修订内容
1.适用范围增加III类电源,如便携式移动电源;
2.修订开关电源定义;
3.修订电源适应能力技术要求;
4.修订负载稳定度的试验方法;
5.维持时间增加计算机或服务器内置电源的负载要求;
6.修订表14:注明负载稳定度不适用初级反馈的开关电源,注明便携式移动电源适用的试验项目;
7.编辑性修改。
(三)CQC1627-2020主要修订内容
1.适用范围增加III类电源,如便携式移动电源;
2.适用范围增加范围中增加便携式储能电源;
3.修订开关电源定义;
4.修订微型集成电路的降额要求;
5.电解电容器寿命要求由3000 h更改为三年,增加不连续工作的产品每天工作8 h;
6.表10增加便携式移动电源及便携式储能电源的测试电压;
7.编辑性修改。
二、实施要求
1.本次修订不涉及已发证书转换工作。
2.自2021年6月10日起,CQC将采用修订后的实施规则进行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