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欧盟委员会向WTO递交了G/TBT/N/EU/749通报,这项通报旨在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清单拟新增对N,N-二甲基甲酰胺(DMF)作为物质本身或在混合物中的使用限制。
该草案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有2年的缓冲期,即于生效后24个月正式实施。
该草案公众咨询期:60天。
DMF常见用途
DMF是一种非常广泛的非质子极性溶剂,常用作去除油漆的脱漆剂以及染料溶剂,聚氨酯、聚丙烯腈和聚氯乙烯的浆料,还可用于合成药物中间体,镀锡零部件的淬火和电路板的清洗等。
REACH法规附件17拟新增如下内容:
物质名称 |
限制条件 |
XX. N,N-二甲基甲酰胺(DMF) CAS No 68-12-2 EC No 200-679-5 |
1. 在【法规生效后24个月】后,该物质本身及含有该物质浓度≥0.3%的物质或者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的相关化学安全报告(CSR)和安全数据表(SDS)中已经包含对工人暴露的衍生无影响水平(DNEL)(其中吸入暴露6mg/立方米,经皮肤暴露1.1mg/kg/天); 2. 在【法规生效后24个月】后,该物质本身及含有该物质浓度≥0.3%的物质或者混合物不得生产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接触低于第1款规定的限值。 注:衍生无影响水平(DNEL)指依据物质分类和标签推导出其可暴露于人体的最高浓度。 |
DMF当前管控情况
目前DMF在CLP法规下归类为生殖毒性、急性毒性和眼刺激物质,同时其在REACH法规下也有管控,DMF在REACH法规下的SVHC清单(浓度阈值0.1%)和附录17清单(Entry 72),而目前其在附录17中的第72条款下,主要限制的产品为服装或相关配件、纺织品(与人体皮肤发生接触,并且程度与服装相似)以及鞋类,限值为300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