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客家村鎮銀行關于銀行函證受理及回函有關事項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和《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4]2號)(以下簡稱《指引》)相關要求,現將我行函證業務受理信息公示如下:
一、受理機構
梅州客家村鎮銀行運營管理部函證中心
函證郵寄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華僑城憲梓北路50號梅州客家村鎮銀行二樓運營管理部
聯系電話:0753-2626612
二、受理方式
我行接受會計師事務所郵寄、經授權的注冊會計師現場跟函或通過“銀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臺”發起數字函證三種函證方式,不受理由被詢證單位直接提交的銀行詢證函。
三、受理要求
(一)我行受理《指引》所列示的函證格式,數字函證僅接收銀行詢證函(格式二),我行函證中心集中受理被詢證單位在我行所有分支機構中詢證函所列示的1-14項及附表所列事項,一份函證只能列示一個函證基準日,函證收件人統一填寫為“梅州客家村鎮銀行”。
(二)會計師事務所應按照《指引》要求填寫標準格式的《銀行詢證函》,對于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請將該項目或欄位用斜線劃掉,不應留白。詢證函中公司預留簽章處和騎縫處應加蓋被詢證單位預留銀行簽章。函證同一單位多個銀行賬戶,且賬戶預留銀行簽章不同的,應加蓋扣款賬戶預留銀行簽章。
(三)我行將按規定核實函證回函地址,會計師事務所應及時通過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更新函證地址。
(四)注冊會計師現場跟函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介紹信原件,介紹信應包括被詢證單位、函證經辦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等信息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
(五)會計師事務所通過“銀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臺”發起數字函證的,被詢證單位應在會計師事務所發出電子函證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函證業務授權及手續費繳納,超期未授權的,將拒函無法處理。被詢證單位須簽署《梅州客家村鎮銀行電子函證業務授權書》(見附件)提交至我行函證中心進行授權(可采取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睾募⑸纤椭零y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臺,請會計師事務所按平臺規定時限下載,超期無法下載的,我行不另行提供,需會計師事務所重新發送電子函證申請。
(六)對于不符合《指引》及上述要求的來函,自我行聯系會計師事務所起3個工作日內未補充相關資料的,我行將予以退回。
四、回函用章
我行回函用章為“梅州客家村鎮銀行股份公司業務專用章(10)”,印章形式為實體印章。
五、收費標準
函證業務收費標準按照梅州客家村鎮銀行官方網站公布的《收費價目表》執行。
六、受理時間及辦理時限
受理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受理詢證函業務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辦理時限:函證中心自收到符合規定的詢證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將回函直接回復會計師事務所或交付跟函注冊會計師。
七、業務咨詢與投訴
如對我行銀行詢證回函內容需要確認核實或對其他服務有疑問,請向我行函證中心咨詢或反饋,投訴建議致電我行投訴處理電話。
業務咨詢電話:0753-2626612
投訴處理電話:96106。
特此公告!
梅州客家村鎮銀行股份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