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1, 2007

拥有

最近总觉得还是文字世界简单多了,起码我有权力选择自行笔下的故事;起码,我是有能力选择自己的阅读天空。

所以我喜欢写作。
也深爱阅读。

文字的魅力深深地扣住了我,使我在听流行歌曲时,听着的并不是它的曲风,而是歌词;使我独自逛书局和图书馆的当儿,不知怎么地,都似乎有这么一股温流,想把全部的书籍都给吞噬掉,进入我的书柜里。

甚至我还有个妙想天开的想法:如果家族生意能够半路出家,转换成经营书店,那该有多好。诚然,这只不过是个不知天高地厚黄毛小丫头的天方夜谭,无稽之谈。

文艺前辈们常说,“我们是傻人做傻事。”
但,也许延续着我们的,还是有那么对方块文字的一种执着、感情,才没有放弃的念头。

无可厚非,大多数我周围的朋友似乎对华文写作的接触是少之又少,相对的,他们对华文书籍的认知更为稀少了,所以当我每回想谈及这话题时,总会不由自主地有了顾虑。于是,我就不说了。

所以,现在,他们除了在报章见到了我“小记者”的身份,也就全然不知我在文艺世界还有另一片天空。

不过,其实我并不孤独,因为始终还有人正在看着我的文字。
当他们主动地提起我的文章、报道时,在诧异之余,是一种莫名的感动吧。

就是凭着这么一点点感动,使我坚持下去。

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毕竟我是个蛮感情丰富的女生。

或许,我对文艺方面没多大的野心,也没想望有一天会成为著名的小说家,只要能让我继续有灵感,我就会把我的感觉一一写出来。就这么简单。因为,我懂得自足。

显然,比起那些对自己的兴趣是迷途羔羊的人们,我确实很幸福,很幸福了…

幸福

重温了以前的散文,才发现随着时间的洗涤,我的文笔显然变了好多。虽然是少了“小糖果”那种随意宣泄但又不失细腻的气魄,现在却多了点真挚简单的不同吧。

不知这是否意味着我真的长大了,但无可厚非,我的思想一直在转变;也许,散文所扩及的内容的确有些变化;也许,我真的变得不同了吧。

曾看过一篇多年前尤今老师在早报写的专栏文章,文中提到了:“每一件事都有它的多面性,可是,当岛民习惯了以单一的观点来看待事情,以单一的方法来解决事情,便是许多麻烦的开端。”这句话,虽让那时的我开始有了点感触,写了一大堆似是而非的文字,但始终也乃是懵懵懂懂。

直到现在,我才发觉这些想法,其实一直还在。

现在的我,虽还不至于丧失多愁善感的个性,但或许已学会了如何迎接阳光,而不在一味地栽在黑暗里。始终还保持了老师口口声声所说的:“开朗女孩”这个称号吧。

的确,我很庆幸过去的风风雨雨、点点滴滴,使我对人生产生起了些想法,其中思想也改变了不少。显然,我对人生,比起同年龄的朋友,也许是有着另一番深刻的体会。也就因为如此,我并不因为自己有着许多的突发奇想而感格格不入,相反的,我反而觉得自己真的好幸运,始终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因为每回在即将迷失梦想之余,总会发生些事故,让我重拾希望,重审自己,重新出发;

因为每回在我垂头丧气时、伤心难过之余,总会有珍贵友谊温暖着我;朋友的偶然简讯,也总会使我不经意地笑了,仿佛是黑暗中的一丝阳光;还有,也少不了些令我感动的事迹,使我倍感自己不是一个孤岛。
当然,也因为家庭的关系,使我从小就不必考虑经济负担,让我拥有着许许多多的物质享受。(但可被小看我只是个爱花钱的温室小花,我可是会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不会败家。呵呵。)

也许就是意味到这些,所以无论我的思想落入阳光,还是黑暗世界里,我始终都没有丧失笑容。因为起码,我已拥有了自己的天空;因为我确实拥有了很多,很多……

Tuesday, July 24, 2007

冥冥之中

她喜欢星期三。

高二时,每逢星期三,去学校前,她总爱在油站面前买了份《早报〉;
到了学校后,乘着升旗礼还未开始时,她总爱一鼓作气地爬了先初的最高层,坐在一角的梯级上,用那仅有的半小时,暗自阅读着我她喜欢看到的东西。

看到了,她总会有满足感。

好友说,每回这样她的眼睛总会亮起来。这只是其中之一。

那时,在四楼时,人烟稀少,只是偶尔会有清洁叔叔的脚步声罢了。
但是高傲的她从未主动和叔叔说话,绝对不是为了躲避他人才溜到了最高层楼,她只是却尤其喜欢那里的宁静的片刻、自我的时光。

从那里遥望下去,总会看到德惠小学绿油油的菜园,仿佛是家的感觉。

现在虽然她毕业了,也不再在油站面前买了份报纸,但是她依然喜欢着星期三。

星期三,对她而言,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总会有特别意义。

Monday, May 7, 2007

《这本书》读后感

我借了一本很喜欢的书。

才刚看到一半,我就迫不及待地想在这里分享什么。

书名叫作《这本书》。

单看书名,就隐约知道作者是个有性格的人。

没有华丽的文字;
只有文字的思想;
只有图画的抽象;
只有排版里的黑白灰。

而我却偏偏爱上这种简单。

从中纪录了许多文字,并为文字的美妙叹为观止。

其中有一段是我特别喜欢的句子。

“我们想要纯真却觉得幼稚
我们想要成熟却觉得现实
我们想要安定却害怕束搏
我们想要完美才发现冲突”

很有感觉。

我想要补上的是,
在这华华世界里,我选择保持着真挚的成熟,我选择秉持着现实里的纯真。*看似很傻,对吗?*

面对着一些口味众多的菜肴的当儿,我则选择了单一口味的炒饭。
而当人接触多了口味浓郁的山珍海味,我只希望有一盘简简单单的煎蛋。

与你(们)共勉之。

当然,我也像书中的作者一样:
“我一直很担心地想着 那一天 我再也写不出 画不出一些我称为‘我爽’的东西
我一直担心地想着
或许 光是这种担心 就能够让我想一大堆事情”=P

这像极了我的完美主义。只限于自己。

Sunday, May 6, 2007

i love you my dear mum

这是我为了参赛而写的,有关于我妈。

final version>> 我有。

少了所谓的“贤妻良母”形象,我妈多了个以爆炸头为注册标志的造型;

少了一贯女性的柔情似水,我妈则多了种无比的刚毅。

显然,我妈很不同,但是在我内心一隅,她却是特别的。
因为是她,所以我很幸福。

1st version>> 我有。

我不是韩剧《加油金顺》里的张恩珠,能有位柔情似水的母亲;
我不是港剧《冲上云霄》里的唐亦琛,能有位童心未泯,能随时耍性子的母亲;
我更不是新加坡戏剧创作《幸福双人床》里陈文静的女儿,能有位赋闲在家的阿嫂型母亲。

不过,我有位以爆炸头为注册标志,常常走在潮流尖端,先“头”夺人,希望能像孔雀般引人注目的母亲;
不过,我有位拥有急速脚步,办事能力快捷,不容许半点怠慢,是个标准的急性子的母亲;
不过,我有位一听到音乐而想立即化身为一只绚丽、翩翩起舞的蝴蝶,出得了厅堂,进得了厨房的母亲。

也许,我妈的感觉,的确并非像大家心目中根深蒂固的“贤妻良母”类型。

但是,就因为她的种种不同,在我的内心一隅,她是特别非凡的。

就因为她是我妈,所以我总会因为她,而感到丝毫的幸福。

附注>> 不同。

她总喜欢把那头稀薄的短发,在经过她那双灵巧的手后,而变得爆炸了起来。虽她常常嚷着这是走在潮流尖端,先“头”夺人,并能够使她像孔雀般的引人注目,但对我来说,这造型我的确不敢苟同,因为它像极了一个巢穴。往往都会劝说她不要拥有那么夸张的造型,但久而久之,我的抗议始终无效,而她也一意孤行。随着“巢穴头”成为她的注册标志,我也累了,倦了,惯了,于是,也就习以为常地闭上了我的金嘴。

相比之下,我的发型则是简简单单的一条马尾。不是没了一般“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光彩,只是我更在乎自己的设计到底是否受到声声的认同或是我的文字是否能绽放出光彩。所以,我便常常被她嚷着,站在身旁的我,完全不像她的亲生女儿。

她总喜欢在演讲会时坐在前排,甚至在马路上行走时,也不喜欢一味地随着鱼贯的人流一直往前走。因而每回行走时,她总会会利用她那像塑胶圈的身体,穿插在人群中,还加快脚步尽量走在人群前端,但我的身体可没她辨识度的如此强烈。往往,不是远远地被她抛在后头,就是被她急速的脚步折腾得气喘如牛。所以,每回我老是紧紧地握住她温暖的手。

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坐在后排,过着我那无扰人清梦的小天地。

她总喜欢用那把洪亮的嗓子叫着我的全名。也许一般人都会以为这总会使我心跳加速,不寒而溧,不知哪里闯祸了,但是在我的心理却十分清楚地暗许着一个答案:又要我撕信封了。果然…

不知怎么地,她总有耐心去完成家中的所有家务,却没耐心把信封撕得整整齐齐。而相比之下,我就不同了。所以,我是有十足的权力去取笑她的撕信封功夫为被恐龙咬过的事物。但是,相反的,在面对众多的家务时,我就变得手足无措,也只好束手就擒,任由她唠叨。

她总喜欢听着劲爆的音乐,而立即化身为一只绚丽的蝴蝶,翩翩起舞了起来。

相比之下,我则对舞蹈一窍不通。跳舞时,手脚运用可能生硬得犹如鸭子走路一般。而遇到嘈杂的音乐时,我则被折腾得不能自己,心理老是想着,如果音乐播放的是我喜欢的烂漫韩剧歌曲或是优美的流行歌曲,那该多好。

而且,她总喜欢挥洒她那大小姐的性格:随意搭乘德士、艳阳高照时,随时都会挺着一把大雨伞、肚子饿了,便到餐馆去吃。若是遇到了不堪入肚的食物,她总是情愿背上了“爆欠天物”之罪,也不愿牺牲自己的味蕾,碗碟总会剩下挑食的掺杂。

相比之下,我虽从小娇生惯养,但和她相比起来,却有着“大屋见小屋”之状。

还有,她总喜欢用快捷的速度来办事情,是个标准的急性子。每回,我总被她的快速速度而搞到紧张连连。有时,一眨眼,在一瞬间,我那还没喝玩的水壶,就已被她神不知鬼不觉地填满水了,使我似乎有着一瓶取之不尽的水壶。

而相比之下,当我做事时,总是是慢半拍。

或许联系着我们俩的真的有许多的不同。不过,我也没为此而耿耿于怀。

也许,比起一般母亲,我的妈妈是特别非凡的。

也许,就是因为这些种种不同,凭着取长补短的道理,使我很幸福,很幸福。

Monday, April 23, 2007

坚强

忘了是几时下笔的,总之不是这三年来。

噢,这也是一篇我曾经刊登于《早报现在·取火》的作品,笔下的人物,是我很了不起的干爹。

[坚强]

人的躯体是脆弱的,尤其是在生病的当儿,就会显得不堪一击。   

而病人,大家也许会在医院里见多了,但是若此人不是我们的亲朋戚友,他们再瘦骨如柴也似乎无法引起大家的注意。诚然,他们在我们的心中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渺小人物罢了,又有谁会去发现在他们虚弱的躯体以外,所散发出的光与热呢?我的确是从一个人的身上感觉到这股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这精神使他淡然地面对社会上不断袭来的冷酷与凄凉。   

他,就是我的干爹。   

他原本有个温柔贤淑的妻子,两个乖巧懂事的小孩,再加上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大家的眼中,他们的家庭是多么幸福美满。然而,再完美的日子也总会有阴晴圆缺的时候,也许就是这样,无情的鼻癌攻击干爹的身躯,并夺取了他们夫妇俩一生的安逸与快乐。他们俩的孩子却懵然不知,仍然快乐地生活。   

渐渐地,站在我面前的干爹再也不是以前精神奕奕的他了,他的脸色早已枯黄得像一片干瘪的树叶,人也变得瘦骨嶙峋。从远处望过去,双腿简直就像两根竹竿,而且声音也逐渐变得粗糙了许多,甚至到了一段时日,竟然因为化疗而导致无法制造口水,搞得自己口渴难忍。   

尽管自己已经精疲力竭,但是为了家人,他依然顽强地活着,并且瞒着公司,像往常一样继续朝九晚五地工作。尽管如此,我却从未听过他发一声怨言,也没见过他对妻子的喧嚷,为的就是不使妻子在他面前流下眼泪。这些痛楚,就由他一个人来默默承受。   

他的体力已不比当年了,办起事来当然是有些逊色,有时到了深夜,都还能见到他在公司里毅然完成自己当天的任务。可是,在茫茫人海的公司里,又有谁去理会这名工作态度极佳的员工呢?自己有病假不拿,还得面对大家对工作效率慢的冷言冷语。这一切的一切,都刺中了他的伤疤,而对一名病人来说,无疑是让他走上更艰巨的道路。唯一能使他支撑下去的是要养活一家人的决心与信念,这让他比一般人勇敢、坚强。多少风风雨雨的日子他都能一一度过。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再坚实的武装也会在一瞬间崩塌。干爹终于抵不过病魔的缠身,工作没了,喉咙再也无法吞下食物了,只能在他的胃囊里插入了一支粗粗的透明吸管,以液体进食。一般人有了小小的伤口时,也许就会难忍痛楚地叫了起来,但是,他仍必须每天在伤口上消毒,阵阵的刺痛不断地刺向了他的心。不过,我却从未看见他掉过一滴眼泪,为的就是使家人放心,也不让无忧无虑的孩子感到恐慌不安。   

现在,只剩下我在医院里伴着他了。望着他缓慢地把粉红的液体倒入自己的体内,才猛然发现他的手指骨节早已明显凸出,而双手的无力也使摇摇欲坠的液体包随时随地便会掉落下来。   

然而,由始至终,我不曾见过他流露悲伤与绝望。   

干爹这股坚强的奋斗光芒,早已掩盖了他生命中的悲惨,使他散发出一种无比耀眼的光芒,这光芒驱走了我和他一家人心里的灰暗。

Sunday, April 22, 2007

爱上心型叶子的女孩

这是一篇散文。
真的好久没有动笔了,不过当感觉来临时,是有必要当机立断的。=P

写的不好,请见谅。

[爱上心型叶子的女孩]

随着时针在岁月里流逝,阵阵凉风习以为常的侵袭,悄悄地唤醒了棵棵大树。昔日绿油油的门前草地,顿时变成了满地落叶的天堂。

而往往,无论过路人多么奇特的目光,还是,冒着多大的风雨,每当这种情形发生时,那片草地总会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有位年纪轻轻的小女孩,总爱蹲在家门前的草地上,一一把落叶捧起、拾起。
一会儿,红裤里的口袋已塞满了种种心型的叶子,而她也则心满意足地漫步进屋去,小心翼翼地把叶子一一夹入厚厚的字典里。

每回翻阅字典累了,她总爱凝视着片片心型的叶子,心里默默安许着,随着心型叶子一天天布满整本字典,自己在未来所能得到的关爱,也能日益增加。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而那小女孩的信念,并没在时间的考验下就沉没消失了。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一天,小女孩和家人一同离开了那片再也熟悉不过的草地。

从此以后,小女孩一踏出家门,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排排再也冷酷不过的梯级。而那本装满叶子的字典,始终还是遗留在旧家的那一角。

时光流逝,一转眼,现在,那位小女孩,已经考上大家梦寐以求的大学。

每当见到棵棵长满心型叶子的树木时,她总爱呆呆看着它,璨然一笑。

现在的她,虽然已不再蹲在外头的草地,任由昆虫的袭击、风儿的吹打,但是,那种信念依然是她挥洒不去过去的回忆。

所以,现在的她始终迷恋着心型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