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传来一则短讯,提到30年前有位大学讲师家的家庭悲剧。那位讲师是独生子,懂得感恩寡母拉拔他长大,他对母亲非常孝顺。在当年,能在大学当讲师是人人艳羡的优差,他与妻子也很恩爱,事业感情两得意,本该是泳浴幸福圈中的幸运儿,却因为妈妈与妻子不和而做了夹心人。
上个世纪,华人家庭还不兴小家庭制度,儿子婚后若搬离父母家与妻子过二人世界会被认为是遗弃父母、不知感恩而被目为不孝。但是,大家庭里一旦婆媳不和,生活琐事中,婆媳各持己见,小事一小吵;大事一大吵,家无宁日,最苦的是夹在两个爱他也为他所挚爱的女人之间的男人,幸运的讲师就这样不幸地卡在这狭缝里!
更不幸的是单亲妈妈只看到当年拉拔儿子长大的养育之恩,认为儿子必须用孝与爱回报她,绝对不许有了老婆不要老母;妻子却以为家是她夫妇撑起的,自己是丈夫的另一半,把妈妈放在第一位,那自己又算什么?为争取家里女主人的权利,她与丈夫摊牌,用分手威胁他。讲师既没法尽孝子的本分,也没法扮演好丈夫的角色,难以两全其美,懊恼之余,竟然选择用Potassium
Cyanide结束了自己的性命。我的同学把这宗家庭悲剧归咎于“女人是祸水”。
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只要悲剧里三个角色肯妥协,情势本可以扭转,悲剧就能避免。讲师卡在两个他挚爱的女人中间,最具关键性。慈母养育之恩他从小就深深感受到,也明知母恩必须报,婚前若能向妻子强调这一点,让妻子了解他的处境与一般男人不同之处在于他肩挑报答母亲养育之恩的责任,在母亲有生之日,必须把她放在第一位。妻子婚前已有心理准备,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婚后会对婆婆礼让三分,就能减少婆媳间的冲击。
妻子既愿与丈夫同甘共苦合力撑一个家,丈夫的责任自然也是自己的责任,这是上个世纪大家庭里媳妇的普遍遭遇。把委屈与无奈往肚里吞的并不止自己一人,有伴同行,小媳妇的路上就不再寂寞。用“婆婆年岁已不小,忍让的日子不会太长”聊以自慰,借用阿Q的计算机算一算,自己来日方长,与丈夫携手同行的日子比婆婆长,心里释然,即使婆婆专横,承受起来也会少一分委屈感。何况对她老人家忍让一分,就是在帮丈夫尽一分孝,丈夫会对自己感恩而多爱自己一分。这样子加加减减之后,委屈与吃亏的感受被冲稀,痛苦也就减轻了。
老妈妈年纪大,观念已定型,有老年人的执着,是家里三造中最难改变的一个。只是,儿子媳妇孝她顺她,老人家在鸡蛋里挑不到骨头,吹毛求疵也找不出岔子,拳头打在软面团,引不起反弹,家和万事兴,天下就太平了!
悲剧中三个角色各需负分内的责任,不能推诿给任何一方,所以,这不关女人是祸水的问题。悲剧已铸成,一切言之已晚,只能借此作为针砭,让未来人在婚前奉为圭臬,婚后不越雷池,家家都能长辈疼惜晚辈;晚辈敬爱长辈,娑婆就能化为净土。
后记
读老同学递来的短讯,我脑海里浮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佩服妈妈的智慧。爸爸妈妈有4个儿子11个女儿,只有两个女儿没出嫁,至今仍住在祖屋里。大弟是祖母的心肝宝贝,他在祖母的守孝期间结婚,遵俗必须住在祖屋,其他孩子,不论男女,妈妈都限定结婚后就各自组小家庭,只在媳妇或女儿做月,有需妈妈帮忙时,产妇才回祖屋暂住。爸爸妈妈在世时,每个星期天,兄弟姐妹抽得出时间的,都回去陪老人家。大人小孩都很期待每周一次的家庭聚会,一家人靠得很紧。妈妈是上一代的人,却有新潮的理家手法,当时姑母说她这种安排会自讨苦吃。妈妈回以婆媳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才会自讨苦吃。如今我们兄弟姐妹感情融洽,爸爸妈妈生前都对他俩尽孝,有了家庭后分开来住,少了摩擦,未始不是一种造因。